;
关注天博·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掌握最新行业动态与资讯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热点新闻

业主将房门外移60厘米被判恢复原状,法院:不能损人利己

发布日期:2024-01-24 访问量: 来源:天博·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

  

热点新闻,业主将房门外移60厘米被判恢复原状,法院:不能损人利己

  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:根据该房屋设计图纸显示,原告所有的903房与被告所有的904房之间有一堵相隔90厘米的墙,被告在装修房屋的时候将其进入房屋的门向外平移了60厘米左右,入户走廊属于共有部分,业主无权擅自占用,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,依法应当停止侵权,排除妨害。

  天心区法院承办法官曹淑伟介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: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,正确处理相邻关系。人们在处理邻里关系时,应当睦邻友好,不能损人利己。将通道拦截据为己有的行为,会对相邻住户的生活、出行均会造成不利影响,侵害其他共有人的权利。

  将其房门外约0.6平方米的公共面积变成了其房屋室内面积,903室与904室共用一个走廊,这让王某进出开关门时明显感觉不便。将其入户门由“外开”改为“内开”,两家的入户门呈垂直方向打开,两扇入户门原相隔90余厘米。新邻居李某在装修时,向外移出60厘米左右,致使两家入户房门变成了仅相隔20余厘米。

  王某系长沙某小区A栋903室户主,2016年,王某隔壁的904室“换了新主人”,然而新邻居并没有给王某带来好心情,在这新邻居开始装修房屋后,让王某糟心的事也随之而来。

  邻里之间,应和睦相处。近日,长沙市天心区法院通报一起案例,被告将其房门外移60厘米,侵占了与隔壁邻居的共有空间,法院判决被告在30日恢复原状。

  据此,天心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停止侵权、排除妨害,对于903房与904房之间的共用走廊恢复原状(按房屋设计图纸)。

返回列表
分享:

Copyright © 2019 天博·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股份有限公司.粤ICP备16017609号

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3674号

网站地图 | XML地图

微信关注 微信关注
微博
0755-83218588
TOP